A、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B、 董事长提议时
C、 1/3以上监事提议时
D、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答案:A
解析:解析:(1)选项ABC: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议。(2)选项D: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A、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B、 董事长提议时
C、 1/3以上监事提议时
D、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答案:A
解析:解析:(1)选项ABC: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议。(2)选项D: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A. 甲不得以劳务出资
B. 甲有权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 甲有权单独决定转让合伙企业的专利权
D. 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将自己的一辆货车卖给合伙企业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2)选项B错误:普通合伙人不能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合伙人转让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甲作为普通合伙人,如果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自己的一辆货车卖给合伙企业。
A.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B. 国家作为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的法人财产享有所有权
C. 企业国有资产即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财产
D. 国家对企业出资所形成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与企业法人财产不同。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所享有的权益,而不是指国家出资企业的各项具体财产。出资人将出资投入企业,所形成的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企业的各项具体财产,属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的动产和不动产,由企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出资人对企业法人财产不具有直接的所有权。
A. 委托收款是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B.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C.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D.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解析:解析:(1)选项A: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而托收承付是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2)选项C: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A.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C.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可以改制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
解析:解析: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不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
A. 将合伙企业的厂房卖给第三人戊
B. 将合伙企业的主要营业场所由上海转移到北京
C.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第三人辛提供担保
D. 将合伙企业名称更改为B合伙企业
解析: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选项D);(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选项B);(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A);(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选项C);(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A. 新设合并
B. 吸收合并
C. 股权合并
D. 控股合并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吸收合并;一种是新设合并。
A. 乙银行和丙公司可以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同时申报债权
B. 乙银行可以既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又同时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 乙银行和丙公司可以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同时获得分配
D. 乙银行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获得的分配额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的,可以继续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3)选项C: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4)选项D: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 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 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 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 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应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三名股东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且丙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A. 陈东应当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B. 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 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D. 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解析: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可以聘请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D: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而非参与经营管理的非合伙人)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A. 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由人民法院直接认定,原、被告均不承担举证责任
B. 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C. 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D. 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解析:解析:在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被诉垄断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承担举证责任,即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举证责任倒置。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仍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