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9人,现有董事15人
B、 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C、 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D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B);(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
A、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9人,现有董事15人
B、 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C、 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D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B);(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
A. 甲企业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B. 甲企业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C. 甲企业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
D. 甲企业的行为构成经营者集中行为
解析:解析:甲企业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A. 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B. 甲以其出资金额的两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 丙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丙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解析:解析: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选项B错误;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财产出质,选项C正确;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D错误。
A.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B.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职工债权
C. 最先清偿职工债权
D. 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先于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解析:解析: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3)职工债权;(4)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5)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A. 3家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仅10亿元,未超过20亿元,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为100亿元,未超过100亿元,未达到申报标准,不必申报
B. 3家企业中仅甲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未达到申报标准,不必申报
C. 由于乙企业、丙企业的5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被甲企业持有,可以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
D. 只要是经营者合并,不论合并各方的营业额几何,不论合并各方的关系如何,均应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
解析:解析:(1)选项AB:申报标准从营业额角度看,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而非“达到”)100亿元人民币;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不论与全球营业额搭配,还是与中国境内营业额搭配,均要求同时满足“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选项C: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可以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
A. 股东可以用债权出资
B. 股东可以用股权出资
C. 股东可以用非专利技术出资
D. 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劳务出资是普通合伙人特有的出资方式,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A. 甲委托乙保管名贵字画一幅,已交付
B. 甲借给乙现金100元,已交付
C. 甲赠送乙手机一部,已交付
D. 甲将自己的汽车出租给乙,已交付
解析:解析:选项A中乙仅是负责保管,选项D中乙仅取得的是使用权,均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当选;选项B和D都发生了所有权转移,因此不选。对于选项B,实际上货币资金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乙可以将其用于投资等用途,乙归还甲的100元可以不是借的那张100元。
A. 甲将手机卖给王某并已交付,甲对手机的所有权消灭
B. 乙将汽车赠送给李某并已交付,乙对汽车的所有权消灭
C. 丙遗失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丙对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消灭
D. 丁的房屋在地震中完全毁损,丁对房屋的所有权消灭
解析:解析:物权的消灭可分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两类。绝对消灭是指物权本身不复存在;相对消灭表达的则是物权转让的含义--相对于物权出让方而言,物权消灭了。选项AB是物权的相对消灭,选项D是物权的绝对消灭,选项A、B、D正确;选项C,丙虽然遗失笔记本电脑,但丙仍然拥有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选项C错误。
A.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 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解析:解析:(1)选项A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作为执行董事,刘某行使的应相当于董事会职权;(2)选项B:《公司法》并未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效力的权利。
A.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 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 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 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解析:解析: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先做成证券。在票据做成之前,票据权利不存在,选项A正确;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选项B正确;票据具有无因性,选项C正确;票据是要式证券,不按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的无效,选项D错误。
A. 所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可以是结构性条件、行为性条件或者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性条件
B. 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由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
C. 市场监管总局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受托人对义务人履行限制性条件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D. 审查决定应当规定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期限,限制性条件到期自动解除
解析:解析:选项D:(1)根据审查决定,限制性条件到期自动解除的,经市场监管总局核查,义务人未违反审查决定的,限制性条件自动解除;(2)根据审查决定,限制性条件到期后义务人需要申请解除的,义务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市场监管总局评估后决定是否解除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