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 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选项BCD错误。
A、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 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选项BCD错误。
A. 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 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选项D正确。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 不安抗辫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履行抗辩权
解析: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A. 抚恤金请求权
B. 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C. 劳动报酬请求权
D.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解析: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A. 和解申请可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
B. 和解协议中对债务作出的减免,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也产生效力
C. 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D.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和解制度。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选项A错误;和解协议中对债务作出的减免,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选项B错误;和解债权人不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即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担保权并不暂停行使,选项C错误。
A.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B. 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C.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D. 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
解析:解析:(1)选项AB: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2)选项C:法律规范与法律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A. 申报人的姓名
B. 申报债权额
C. 申报人的担保情况
D. 申报人的联系方式
解析:解析:管理人应当依法对所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造册,详尽记载申报人的姓名、单位、代理人、申报债权额、担保情况、证据、联系方式等事项,形成债权申报登记册。
A. 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重点在于统计监测跨境资本流动
B. 无论是直接投资的汇入还是汇出,外商投资者应当先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C. 境内直接投资的主体办理登记后,应当办理资本金账户等境内直接投资账户
D.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使用
解析:解析:境内直接投资所涉主体在办理登记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到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资本金账户及资产变现账户等境内直接投资账户。选项C中“应当办理”说法错误。
A. 王某
B. 胡某
C. 陈某
D. 黄某
解析:解析:(1)根据规定,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本题中,胡某盗窃取得票据,胡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陈某从胡某处恶意取得票据,陈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2)根据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本题中,黄某无对价取得票据,其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取决于其前手陈某;既然陈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黄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票据权利仍属于王某。
A. 钱某认缴并全部实缴的出资
B. 合伙企业受赠的机器设备
C. 合伙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D. 赵某认缴未缴的出资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A.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达成的垄断协议
B.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达成的垄断协议
C.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
D.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明义务”,而不仅仅是哪些情形可以豁免。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包括6类,其中前5类要求经营者履行证明责任(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但第6类(选项D)不需要承担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