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 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解析:(1)选项AB:会计师事务所以事务所的名义(而非注册会计师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因此,该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而非合伙人个人债务),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2)选项CD: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 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 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解析:(1)选项AB:会计师事务所以事务所的名义(而非注册会计师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因此,该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而非合伙人个人债务),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2)选项CD: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 自被诉垄断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2年
B. 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2年
C. 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D. 自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之日起计算2年
解析:解析: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2年,如果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仍然持续,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A. 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 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 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 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解析:解析: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即无须办理审批手续;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选项B错误。
A. 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B. 债务均到期
C.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D.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解析:解析:选项B:一方的债务到期,另一方的债务未到期,未到期一方可主张抵销。
A. 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
B. 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C. 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大装备制造,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D. 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解析:解析: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1)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A. 背书不连续
B. 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C. 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
D. 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解析:解析:(1)选项AB属于人的抗辩事由;(2)选项C属于物的抗辩事由;(3)选项D不属于抗辩事由。
A. 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B. 二人共进晚餐
C.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D. 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解析:解析: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选项A是赠与合同法律关系,选项C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选项BD中双方主体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故不属于法律关系。
A. 物权法定原则包括物权的种类法定和物权的内容法定两个层次
B. 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是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的体现
C. 一物之上存在多个抵押权并不违背一物一权原则
D. 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为法定公示方式所彰显的权利人被推定为合法权利人,第三人有理由对其表示信赖
A. 境外发债
B. 境外借款
C.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
D. 国际融资租赁
解析:解析: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潜在外汇偿还义务,是一种或有外债,也纳入外债管理。选项ABCD均正确。
A. X市为交货地
B. Y市为交货地
C. X市为付款地
D. Y市为付款地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据此,本题中,合同付款地应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Y市,交货地应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Y市,选项BD正确。
A. 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B. 支票无效
C. 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 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无效。本题中,票据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因此,该票据无效。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