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 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 晨曦公司移转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 即便未通知伟东公司,债权转让协议仍然对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有效
答案:B
解析:解析: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该协议是有效的。
A、 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 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 晨曦公司移转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 即便未通知伟东公司,债权转让协议仍然对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有效
答案:B
解析:解析: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该协议是有效的。
A. 代表祺航公司决定是否向昊泰公司转让业务与资产
B. 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决定
C.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该转让事宜
D. 作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解析:解析:据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A. 人民法院
B. 债权人会议
C. 债权人委员会
D. 债务人
解析:解析:管理人存在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径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A.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 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 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 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解析:解析:(1)被代理人(甲公司)将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交给代理人(张某),代理人以文件使第三人(乙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为“表见代理”行为。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②超越代理权的代理;③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所以选项C正确。
A. 甲将手机卖给王某并已交付,甲对手机的所有权消灭
B. 乙将汽车赠送给李某并已交付,乙对汽车的所有权消灭
C. 丙遗失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丙对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消灭
D. 丁的房屋在地震中完全毁损,丁对房屋的所有权消灭
解析:解析:物权的消灭可分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两类。绝对消灭是指物权本身不复存在;相对消灭表达的则是物权转让的含义--相对于物权出让方而言,物权消灭了。选项AB是物权的相对消灭,选项D是物权的绝对消灭,选项A、B、D正确;选项C,丙虽然遗失笔记本电脑,但丙仍然拥有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选项C错误。
A. 甲向乙转让50%的财产份额
B. 丙向张某转让10%的财产份额
C. 甲以个人名义为李某提供担保
D. 丙以合伙企业名义为王某提供担保
解析: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A.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国家出资企业
B.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
C. 涉及重要基础设施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
D. 涉及重要自然资源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
解析:解析: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A. 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 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选项D正确。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巿场的控制力
B. 经营者集中对巿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C. 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D. 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解析:解析: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3)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4)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5)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A. 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B. 决定不设股东会
C. 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 决定由李某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解析:解析:(1)选项A: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选项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A. 只能要求甲支付
B. 只能要求乙支付
C. 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 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因此,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