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 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答案:D
解析:解析:(1)选项A属于承诺的撤回。根据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选项B属于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应认定为新要约,原要约已失效。(3)选项C属于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为承诺迟延,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A、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 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答案:D
解析:解析:(1)选项A属于承诺的撤回。根据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选项B属于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应认定为新要约,原要约已失效。(3)选项C属于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为承诺迟延,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A.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B. 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
C. 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
D. 基本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解析:解析:(1)选项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选项C: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
A. 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产品
B. 商场为了推广新产品而促销,在成本价以上将商品打折出售
C. 企业经营不善,因为歇业而降价销售产品
D. 某公司凭借其资金实力,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持续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解析:解析:根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下列情形构成低于成本销售行为的正当理由:(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在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
A. 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 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C. 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 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C正确。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以其退伙时所获得的实际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丁应当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
A.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B.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C.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5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D.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解析:解析:选项C: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 发出通知责令该行政机关改正
B. 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C. 将本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D. 对该行政机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
解析:解析: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A. 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
B. 由股东大会审议
C. 由本企业债权人会议审议
D. 只能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
A. 新设合并
B. 吸收合并
C. 股权合并
D. 控股合并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吸收合并;一种是新设合并。
A.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甲公司是先履行方,乙公司是后履行方,由于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即乙公司存在将来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不能立即解除合同。因此,选项C正确。
A.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解析:解析:选项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A. 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 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 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 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解析:解析:①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视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A当选;②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视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B当选;③选项C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④选项D不构成“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根据规定,义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向权利人作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作为权利人信赖这种表示而不行使请求权,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选项D中债务人乙并未作出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