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 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 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 一辆汽车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C
解析:解析: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选项C表述不正确。一物之上可以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选项A、B、D表述正确。
A、 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 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 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 一辆汽车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C
解析:解析: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选项C表述不正确。一物之上可以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选项A、B、D表述正确。
A.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合伙人死亡
C.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B、C、D,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事由。
A. 委托收款是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B.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C.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D.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解析:解析:(1)选项A: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而托收承付是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2)选项C: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 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
C.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D. 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解析:解析:选项A属于法律;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A. 仓库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 仓库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C. 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可以请求法院只拍卖A厂厂房及其占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拍卖仓库
D. 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厂厂房、仓库及其占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仓库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解析:解析: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A.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股东协商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B. 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5~15人
C. 公司的监事一律由职工代表出任
D. 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人组成,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公司的监事由股东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
A. 固定商品价格的
B.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C.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D.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解析:解析: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协议可被豁免的情形主要包括:(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A.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B. 董事长提议时
C. 1/3以上监事提议时
D.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解析:解析:(1)选项ABC: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议。(2)选项D: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A.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B.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股票
C.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D.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或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解析:解析:选项D: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得向上修正;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得向下修正)。
A.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B. 背书人背书时附条件
C. 背书人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
D. 背书人以其前手债务人为被背书人进行背书
解析:解析:(1)选项A: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不影响其后手背书行为的效力;(2)选项B: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3)选项C:部分背书无效;(4)选项D:属于回头背书,不影响票据效力,只影响其追索对象的确定。
A. 若合伙协议对此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特殊约定进行
B. 张某不能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张某欲以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 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不得对此作出特殊约定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是可以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作出约定,如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特殊约定进行。选项C于法无据,所以不当选。选项B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