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乙企业不得留置该设备
B、 乙企业可以留置该设备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C、 乙企业可以直接拍卖该设备以抵偿货款
D、 该设备所有权直接归乙企业所有
答案:B
解析:解析: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企业欠付乙企业的40万元是由购买建筑材料的合同产生的,乙企业占有甲企业的施工设备则源于保管合同,两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但由于是企业之间发生的,乙企业可以留置该设备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A、 乙企业不得留置该设备
B、 乙企业可以留置该设备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C、 乙企业可以直接拍卖该设备以抵偿货款
D、 该设备所有权直接归乙企业所有
答案:B
解析:解析: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企业欠付乙企业的40万元是由购买建筑材料的合同产生的,乙企业占有甲企业的施工设备则源于保管合同,两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但由于是企业之间发生的,乙企业可以留置该设备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A. 分为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两个阶段,申报经营者在两个阶段均不得集中
B. 初步审查主要是决定是否进一步审查,审查期间为30日
C. 进一步审查须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书面决定,审查期间为90日
D. 可以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向社会公布
解析:解析: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强制性条件的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而不是“可以”公布,所以选项D不正确。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因此,本题中,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A.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除外)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B. 持票人对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C.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D.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除外)承兑人的追索权的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解析:解析:ABCD四个选项均为正确。
A.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 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 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解析:解析: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A. 公司董事长程某
B. 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C. 公司股东赵某
D. 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解析: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A. 6个月
B. 24个月
C. 12个月
D. 18个月
解析:解析: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A. 公司章程
B. 股东会会议记录
C. 董事会会议决议
D. 监事会会议决议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A. 商品的功能及用途
B. 商品间的价格差异
C. 消费者的消费偏好
D. 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
解析:解析: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选项D正确。
A. 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
B. 出售合伙企业名下的不动产
C. 准许普通合伙人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人
D. 修改合伙协议
解析: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其他决议规则);(2)选项BD: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自由约定),没有约定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普通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法律禁止行为,合伙协议不得作出相反约定)。
A.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工厂偿还其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费用,但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
B. 乙公司经甲工厂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乙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C. 乙公司因重大过失给甲工厂造成损失,甲工厂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D. 甲工厂、乙公司均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解析:解析:(1)选项A: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选项B: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3)选项C: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请求赔偿损失;(4)选项D: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