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权利
B、 智慧成果
C、 行为
D、 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
答案:D
解析:解析: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慧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此选项A、B、C不选。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不过人体器官如果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因此选项D正确。
A、 权利
B、 智慧成果
C、 行为
D、 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
答案:D
解析:解析: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慧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此选项A、B、C不选。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不过人体器官如果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因此选项D正确。
A. 刘某有权请求张某履行合同义务,因为刘某的合同成立在先
B. 邓某有权请求张某履行合同义务,因为邓某先行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C. 刘某有权请求张某履行合同义务,因为刘某先行支付了价款
D. 由刘某和邓某协商确定如何履行合同
解析:解析: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③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④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本题中,虽然刘某的合同成立在先,且付款在先,但是未受领交付,故无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交付汽车。
A. 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B. 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D. 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D错误。
A. 传达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意思表示
B. 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传达
C. 单方意思表示不能传达
D. 传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解析:选项A:传达的任务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选项B:身份行为可以借助传达人传达相关的意思表示。选项C:单方意思表示可以传达。选项D,传达人没有行为能力要求。
A. 因疫情导致当地企业经营不善,限定消费者只能购买指定的本地厂家的商品
B. 对外地商品设定不同的备案条件
C. 通过颁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方式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
D. 提高对市场上某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选项A属于行政强制交易;选项B属于地区封锁:选项C属于抽象行政性垄断行为。
A.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股东会
B.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D.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解析: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2)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C: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而非必须)设副董事长。
A. 丁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 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所有权
C. 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D. 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解析:解析:(1)乙无权处分相机,丙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2)丙已经取得相机所有权,其将相机卖给丁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行为,丁基于丙的交付行为即可“继受取得”相机所有权。
A. 债务人
B. 债权人
C. 人民法院
D. 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享有破产申请权的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人民法院是破产案件的受理主体,而非申请主体。因此,选项ABD正确。
A.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一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 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B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C错误: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出资的限制。
A. 特别提款权本身具有价值
B. 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由5种货币组成
C.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货币
D. 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标志着人民币完全实现了可自由兑换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特别提款权。选项C错误,特别提款权本身不是货币。选项D错误,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还存在限制。
A. 丁公司仅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20%的责任
B. 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C. 丁公司可请求乙、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80%的责任
解析:解析:选项C正确,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