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B、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C、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D、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答案:ABC
解析:解析:选项D: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A、 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B、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C、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D、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答案:ABC
解析:解析:选项D: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A.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于特别法人
B. 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C. 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D. 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所出资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B:“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属于特别法人,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2)选项D: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A. 公平竞争审查就是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B. 公平竞争的审查对象是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
C. 公平竞争审查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D. 公平竞争审查实行事前自我审查的方式
解析:解析:(1)选项AB:公平竞争审查是针对“政府政策制定行为”进行审查,而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是针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的影响进行审查。(2)选项C:国家发改委、原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宏观指导。
A. 银行结算账户是活期存款账户
B.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C. 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D.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解析:解析:选项C: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或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A. 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 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解析:解析: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为有效承诺。
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 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 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解析:解析:一般而言,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下列情形除外:(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根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可以撤销。选项C错误。
A. 更正登记
B. 预告登记
C. 变更登记
D. 转移登记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本题所述情形不符合更正登记的适用前提。2.选项B错误:预告登记的目的为了将来实现物权,本题中,抵押权已经设立,故无需预告登记。3.选项C正确: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事项发生“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所需的登记。本题中,抵押担保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因此需要办理变更登记。4.选项D错误: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转移所需的登记。本题中,没有发生不动产物权转移,因此,不可能进行转移登记。
A.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发生中止和中断
C.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取得抗辩权
D.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解析:解析:选项D: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A. 5%
B. 8%
C. 10%
D. 15%
解析:解析: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国有参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及以上的,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A. 程某取得了该戒指的所有权
B. 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
C. 2021年2月25日,该戒指的所有权人仍是孙某
D. 孙某应该在2023年2月25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
解析:解析:(1)选项A: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委托物,而本题中的戒指是遗失物,即脱手物,所以程某并未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2)选项BCD:当转让人将所拾得的遗失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真权利人拥有选择权,或者放弃遗失物所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孙某最迟应在2023年2月25日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故选项D正确;如果孙某依法请求王某返还时,王某并不能取得戒指的所有权,故选项B正确;2021年2月25日,孙某并未表示放弃遗失物所有权,故孙某仍为戒指的所有权人,选项C正确。
A. 上市公司配股不需要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B.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C. 配股可以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或包销方式发行
D.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需要满足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因此选项A错误;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因此选项C错误;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因此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