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7岁,爷爷送给他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
B、 乙10岁,送给同学一支铅笔
C、 丙14岁,家境富裕,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母亲购买价值5万元的手表一支
D、 丁20岁,在校大学生,向同学借款10万元用于创业
答案:BD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依据新的《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乙的行为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是正确的;选项D,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是有效的。选项D正确。
A、 甲7岁,爷爷送给他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
B、 乙10岁,送给同学一支铅笔
C、 丙14岁,家境富裕,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母亲购买价值5万元的手表一支
D、 丁20岁,在校大学生,向同学借款10万元用于创业
答案:BD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依据新的《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乙的行为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是正确的;选项D,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是有效的。选项D正确。
A. 上级人民政府
B. 本级人民政府
C. 国家出资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D. 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解析:解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 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
B. 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
C. 商品间较为紧密的相互替代性
D. 商品的使用期限和季节性
解析:解析:判断商品之间是否具有竞争关系、是否在同一相关市场的基本标准,是商品间的“较为紧密的相互替代性”。选项A属于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需要考虑的因素,选项B属于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需要考虑的因素,选项D属于界定相关时间市场需要考虑的因素。
A.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 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2)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3)选项C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4)选项D错误:根据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7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A. 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B. 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 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经理并给予年薪20万元的决议
D. 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和记录员张某签名存档
解析:解析:(1)选项B:增减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无权表决;(2)选项D: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不仅仅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签名,如果记录员不是董事,也无权签名。
A. 初始报告
B. 变更报告
C. 注销报告
D. 年度报告
解析:解析: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提交初始报告、变更报告、注销报告、年度报告等方式报送投资信息。
A. 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
B. 期限的到来会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也称为终期
D.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可预知的
解析:解析:(1)选项A: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也可以是一个不确定的日期,但无论是不是一个确定的日期,必然会到来。(2)选项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届至时,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延缓期限也称为“始期”。(3)选项D: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由于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所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确定的、可预知的。
A.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B. 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因此都不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C. 支票均为见票即付,无远期支票
D. 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解析:解析:选项B: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支票金额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补记之前,不得使用。
A. 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 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 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 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A. 需债权人同意方可进行
B. 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C. 若新债务人违约,新老债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D. 非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一并转让给新债务人
解析:解析:债务人转让全部合同义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
A. 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 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C. 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 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解析:解析:①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0.7%+0.5%),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