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可撤销民法律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选项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D: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A、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可撤销民法律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选项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D: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A. 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 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 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 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A. 强制交易
B. 对外地商品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C. 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
D. 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解析:解析:选项D:属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A. 背书行为无效
B. 丙取得票据权利
C. 甲仍是票据权利人
D. 乙不需要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解析:在票据伪造的情形下,如属于假冒他人名义,其法律效果类似于无权代理。如果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的,则票据行为不生效力。在本案中,丙知情,并不取得票据权利。
A. 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B. 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C. 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D. 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2)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除另有约定外,股东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购新股。(4)选项D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据此可知,公司董事长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A. 《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B. 《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C. 《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D.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析:解析: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非确定性规范是指规范没有具体的行为模式或具体的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规范,具体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选项A属于委任性规范;选项B和选项C属于准用性规范。
A. 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B. 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C.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D.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
解析:解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A. 公司注册资本
B. 公司成立日期
C. 公司名称
D. 股东缴纳的出资额
解析:解析: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①公司名称。②公司成立日期。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⑤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A. 甲公司股东大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
B. 甲公司董事会就该笔担保形成决议时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时
D. 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甲公司进行担保时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构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A. 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独资企业
C. 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解析: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企业改制是指:①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③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选项B不属于企业改制的情形。
A.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C.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解析:解析:(1)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2)选项C错误: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选项D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