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会计基础
B、 会计基本假设
C、 财务报告目标
D、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答案:B
解析:解析: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
A、 会计基础
B、 会计基本假设
C、 财务报告目标
D、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答案:B
解析:解析: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
A. 模拟股票
B. 股票期权
C. 限制性股票
D. 优先股
解析:解析: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类:模拟股票和现金股票增值权。
A. 收入
B. 利润
C. 负债
D. 净资产
解析:解析: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不包括利润。
A. 10万元
B. 30万元
C. 40万元
D. 42万元
解析:解析:上述交易或事项影响甲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账面余额=40-100×30%=10(万元),接受现金捐赠和应付账款获得债权人豁免一般均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影响其他综合收益。
A. 企业因处置投资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仍然具有重大影响
B. 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对被投资单位由重大影响转为控制
C. 丧失控制权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
D. 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对被投资单位由共同控制转为控制
解析:解析:选项A,处置投资前后均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不应改为成本法;选项C,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A.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B.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上升
C.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下降
D. 年初投入使用的一台设备,会计和税法采用的折旧年限均相等,预计净残值均为零,但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而税法上要求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解析:解析:选项A和D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A. 2×19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5000万元
B. 2×20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5000万元
C. 2×21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0000万元
D. A公司应在履行完重整计划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解析:解析:根据A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只有在A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这说明,债权人所作出的债务豁免承诺只有在A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履行完所有偿债义务之后才生效,在此之前,A公司不应该确认重组收益,选项A和B错误,选项D正确,A公司只能在2×21年10月偿还完债务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0000-20000=-20000(元),选项C正确。
A. 列示为“固定资产”,金额为1540万元
B. 列示为“固定资产”,金额为1280万元
C. 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金额为1540万元
D. 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金额为1280万元
解析:解析:甲公司应将该厂房作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固定资产核算,划分为持有待售时该厂房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1300-20=1280(万元),该厂房的账面价值=3040-(3040-40)/10×5=1540(万元),当日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需要计提减值260(1540-1280)万元,分录如下:借:持有待售资产1540累计折旧1500贷:固定资产3040借:资产减值损失260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260
A.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以可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B. 企业应以当期适用的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C. 企业应以未来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未来的适用税率可以预计)为基础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
D. 只要产生暂时性差异,就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解析:解析: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的资产或负债产生了暂时性差异,就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某些特殊情况下,存在暂时性差异,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故D项是错误的。
A. 与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
B.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C.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D.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解析:解析:与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属于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但并不属于承租人的租赁付款额。
A. 客户一次性交付800件商品对应的价款,然后分期提货,分期提货时间由客户自行决定
B. 客户一次交付定制产品对应价款的120%,待履约完成时退回20%
C.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可6个月内支付价款
D. 合同日商品的现金售价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客户可3年内付款,付款额为133.1万元
解析:解析:选项A及选项B,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可能是为防止客户违约而造成损失,其目的并非融资性质,而是企业的自我保护;选项C,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选项D,合同对价金额133.1万元明显大于合同日商品的现金售价为100万元,应认为具有重大融资成分,应按100万元确认收入,经计算实际利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