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B、 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C、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D、 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预算调整
答案:ABD
解析:解析:(1)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2)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4)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预算调整。
A、 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B、 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C、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D、 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预算调整
答案:ABD
解析:解析:(1)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2)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4)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预算调整。
A. 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B. 经营一项农业项目的所得,请求减征企业所得税
C. 投资经营一项无国家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D. 开发一项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请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能请求免税。
A. 乙出示其与丙订立的代持股协议后,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B. 乙出示丙同意终止代持股协议的书面证明后,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C. 取得丙和A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乙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D. 经甲同意,乙可以请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解析:解析: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
A. 80
B. 120
C. 100
D. 70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根据有限合伙人的责任限制原则,离开公司后取回的出资不应该承担公司的债务,因此应当承担的金额为实缴的80万,即选项D。
A. 1名监事提议召开
B. 未弥补的亏损为40万元
C. 4名董事提议召开
D. 出资额为30万元的股东提议召开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会议由以下人员提议召开:第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本题选项B则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A. 技术咨询服务属于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目
B. 广告的发布属于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税目
C. 代理记账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税目
D. 文化体育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其他服务税目
解析:解析:广告的制作、发布属于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因此B选项错误。文化体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因此D选项错误。
A. 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 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 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 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解析:解析: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由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他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强制性法规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
A. 租赁物部分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但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
C.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
D.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租赁物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A. 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 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的场所的地点
C. 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 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解析:解析:(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此时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或处分。(3)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