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案: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公司与A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至B公司起诉时尚未超过3年,A公司与C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已超过3年,但A公司通过向C公司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而使该诉讼时效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公司最后一次向C公司主张其权利的时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5日尚未超过3年。因此,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答案:答案: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公司与A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至B公司起诉时尚未超过3年,A公司与C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已超过3年,但A公司通过向C公司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而使该诉讼时效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公司最后一次向C公司主张其权利的时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5日尚未超过3年。因此,B公司主张其债权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 财政部
B. 中国人民银行
C. 工商总局
D. 国家发改委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调制权的分配。
A. 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前的为准
B. 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已打印部分的内容为准
C. 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且不一致的情形,未经投保人同意的,以保险单为准
D. 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解析:解析:(1)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3)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A. 孙某不承担责任
B. 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D. 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退伙人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C.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D.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A.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决定
B. 公司涉嫌违法受到刑事处罚
C. 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
D.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解析:解析:股票发行公司发布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A. 20.59
B. 27.63
C. 28.05
D. 31.88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144×(1+10%)×13%=20.59(万元)。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A. 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B. 甲公司应当在上海交货
C. 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D. 乙公司应当在上海付款
解析: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
A. 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研究开发阶段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C. 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 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解析:解析: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所以选项A错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的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所以选项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