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 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 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 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也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答案:BCD
解析:解析:(1)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履行通知义务;(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2021年新增)
A、 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 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 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 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也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答案:BCD
解析:解析:(1)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履行通知义务;(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2021年新增)
A.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B.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解析:解析:仲裁遵循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A. 个人转让著作权
B. 个人转让商标权
C. 婚姻介绍服务
D.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解析:解析:选项B:个人转让商标权没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A. 0.2
B. 0.3
C. 0.5
D. 0.6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优先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A. 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 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 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 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行使票据抗辩中对物抗辩的情形。根据规定,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欠缺,如果未记载导致票据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会不使票据失效。所以票据上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是抗辩事由。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的伪造。根据规定,伪造人没有在票据上进行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1
A.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2月购进的生产设备,按照13%征收增值税
B.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7年2月购进的生产设备,按照13%征收增值税
C.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2月购进的生产设备,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D.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2月购进的商品(非固定资产),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解析: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生产设备,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 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设计建筑图纸
B. 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
C. 运输公司为灾区提供免费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
D. 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技术
解析:解析:(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建筑公司员工接受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设计建筑图纸);(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客运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班车服务);(3)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运输公司为灾区提供免费运输救灾物资的服务);(4)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转让专利技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A. 李某,曾有间歇性精神病病史,现已治愈
B. 丁某,曾为甲公司董事,因嗜赌如命,欠下巨额债务尚未偿还
C. 秦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执行期满已满5年
D. 林某,曾担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公司破产清算,自乙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已逾5年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选项A)(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C)(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