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以提出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甲
B、 可以要求甲提供适当担保
C、 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D、 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答案:ABC
解析:解析:不安抗辩权的效力:(1)中止履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可以提出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甲
B、 可以要求甲提供适当担保
C、 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D、 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答案:ABC
解析:解析:不安抗辩权的效力:(1)中止履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A. 14
B. 11.44
C. 14.4
D. 14.96
解析:解析: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发动机配件应纳增值税=(75+3+2)×(1+10%)×13%=11.44(万元)
A. 保险人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B. 保险人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60日不行使而消灭
C. 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D.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 职工代表
B. 财务负责人
C. 总经理
D. 独立董事
解析:解析:董事,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A.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除名退伙
B. 未履行出资义务——通知退伙
C.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当然退伙
D.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解析:解析: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是当然退伙的情形。未履行出资义务是除名退伙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是协议退伙的情形。
A. 法定代表人变更
B.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C.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 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名称变更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题针对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及其法律后果"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年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刚刚过完8周岁生日的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刚刚过完8周岁生日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B. 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 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 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偿顺序。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A.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B.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D.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解析:解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A. 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 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