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
B、 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
C、 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
D、 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先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C
解析:解析:(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法律未规定抵押权人应当代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的债权,因此,赵某”可以”(而不是应当)通过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取回抵押物,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A、 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
B、 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
C、 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
D、 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先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C
解析:解析:(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法律未规定抵押权人应当代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的债权,因此,赵某”可以”(而不是应当)通过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取回抵押物,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A.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D.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无效
解析:解析:实际履行原则:(1)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的,定金合同不成立。实际履行原则(2)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己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A. 买卖合同纠纷
B. 扶养纠纷
C. 监护权归属纠纷
D. 征纳税纠纷
解析:解析: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A.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B. 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C. 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D. 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公开发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A. 每一次发行的股份,其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B. 公开原则是股份发行的核心原则
C. 股份发行可以是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D. 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的公司,才能增资发行股票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股份发行的规定。股份发行可以是平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但是不得折价发行,股份发行必须同股同价发行,即同次发行的股份其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而不是每一次发行的股份,其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因此,选项A,C是不正确的。
A. 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 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 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 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解析: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该题表述正确。
A. 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B.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D.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解析:解析:(1)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3)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A.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受控于丙公司,乙公司已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
B. 甲公司已中标该项目的第一标段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第二标段的投标
D.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已经进行第一标段的投标,现准备与丙公司组成联合体经进行第二标段的投标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A.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应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B. 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D. 申请执行时效不能中止、中断
解析:解析: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