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C、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 仓储服务
B. 打捞救助服务
C. 收派服务
D.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解析:解析: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
A. 股东可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B. 股东可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D. 经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注销
解析: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AB错误;经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注销,因此选项D错误。
A. 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 继续审理
C. 征求甲公司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 与仲裁委员会协商案件管辖权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解析: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题针对仲裁协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署地法院管辖
B.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D.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A. 93
B. 98
C. 96
D. 94
解析:解析:2018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限额=1000*8%=80(万元),2018年只能扣除80万元,4万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2019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限额=1200*8%=96(万元),94万元均准予扣除,18年结转的4万元中可以在限额内扣除,因此2019年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4+2=96(万元)。1
A. 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 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C. 国有企业甲有权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 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解析:解析:(1)选项A: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自然人丙必须是普通合伙人;(2)选项B: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3)选项C: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4)选项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 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有期徒刑刑满刚刚释放
B. 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 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 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解析:解析:(1)连一般董事都不能担任,更别提独立董事了。(2)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能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3)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能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A. 300
B. 180
C. 120
D. 90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利息费用的扣除。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8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扩大再生产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限额内扣除,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1500×6%=90(万元)。
A. 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甲公司承担
D. 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