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该题针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该题针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B. 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C.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该由扣缴义务人承担
D.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解析:解析: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A. 甲上市公司的董事张某离职后第5个月,转让其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票
B. 因包销购入剩余股票而持有丙上市公司6%股份的某证券公司,第3个月转让其所持丙的股票
C. 某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13个月,将所收购股票的60%转让
D. 某上市公司持股8%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在买入后4个月内卖出
解析:解析:(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3)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A. 合伙人的出资
B. 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 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 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财产。因租赁占有的财产,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然是属于出租人,不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A. 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B. 该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题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C. 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D.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E.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F.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解析:解析: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情形与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A. 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 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 有限合伙人不能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错误。
A.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 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解析:解析:要约失效(针对已生效的要约)①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撤回不算)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提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发出反要约,原要约失效。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合同无效。起诉前取得证明,预售合同有效。本题中庭审时才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因此该预售合同无效。
A.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B.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C. 离婚纠纷
D. 行政争议
解析:解析:(1)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不属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2)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3)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