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案:合伙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该企业名称中并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名称应该为”顺发贸易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答案:合伙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该企业名称中并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名称应该为”顺发贸易有限合伙企业”。
A.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 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D. 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解析: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任期为3年(不能为2年);(4)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承诺。根据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成立,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A. 由于合同当事人为甲和B公司,因此B公司只能要求甲支付租金
B. 由于A公司成立后未对该租赁合同进行确认,如果B公司请求A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由于A公司实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B公司请求A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甲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该租赁合同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公司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由于A公司入住了租赁房屋,享有了合同权利,因此B公司请求A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A. 70%
B. 80%
C. 90%
D. 100%
解析:解析: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A. 丙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规定
B. 乙应当履行其余20万元现金出资的义务,并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应当补足其专利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 乙应当补足其专利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选项B: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甲)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C,D: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承担连带责任。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根据规定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A. 建设用地使用权
B.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C. 房屋所有权
D. 应收账款
解析:解析:权利质押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务权;3、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4、基金份额、股权。
A. 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 公司合并、分立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D. 转让主要财产的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A.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的约
C. 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属于要约收购
D. 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对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解析:解析: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进行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