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通
试题通
APP下载
首页
>
财会金融
>
中级会计-经济法(官方)
试题通
搜索
中级会计-经济法(官方)
题目内容
(
简答题
)
22【题干】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2)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简答题】合伙协议(1)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答案:合伙协议(1)中的约定合法。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此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法律允许合伙协议自由约定,合伙协议(1)中的约定合法。

试题通
中级会计-经济法(官方)
试题通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4830-c0f5-18fb755e8802.html
点击查看题目
18【题干】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于9月3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简答题】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54-25c0-c0f5-18fb755e8805.html
点击查看题目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的有(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5000-c0f5-18fb755e881d.html
点击查看题目
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53-e358-c0f5-18fb755e8800.html
点击查看题目
10【题干】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2】【简答题】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012-b0c8-c0f5-18fb755e8806.html
点击查看题目
2【判断题】甲、乙两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收购丙上市公司,当甲、乙两公司共同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丙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丙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正确错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54-1620-c0f5-18fb755e8801.html
点击查看题目
1.2011年5月,贾某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017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退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0bb-7bb8-c0f5-18fb755e880d.html
点击查看题目
2.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应撤销情形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定机构申请撤销裁决。该法定机构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4830-c0f5-18fb755e880f.html
点击查看题目
4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5000-c0f5-18fb755e881b.html
点击查看题目
21.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ed-4110-c0f5-18fb755e8810.html
点击查看题目
首页
>
财会金融
>
中级会计-经济法(官方)
题目内容
(
简答题
)
手机预览
试题通
中级会计-经济法(官方)

22【题干】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2)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简答题】合伙协议(1)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答案:合伙协议(1)中的约定合法。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此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法律允许合伙协议自由约定,合伙协议(1)中的约定合法。

试题通
试题通
中级会计-经济法(官方)
相关题目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B.  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  调解书作出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  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解析:解析: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4830-c0f5-18fb755e8802.html
点击查看答案
18【题干】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于9月3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简答题】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54-25c0-c0f5-18fb755e8805.html
点击查看答案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的有( )。

A.  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  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扶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  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  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解析:解析:(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所以甲、乙两公司的仲裁协议有效;(2)扶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4)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5000-c0f5-18fb755e881d.html
点击查看答案
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C.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D.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53-e358-c0f5-18fb755e8800.html
点击查看答案
10【题干】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2】【简答题】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012-b0c8-c0f5-18fb755e8806.html
点击查看答案
2【判断题】甲、乙两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收购丙上市公司,当甲、乙两公司共同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丙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丙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正确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该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期间不得再买卖,之后每增加或者减少5%,亦需要在3日内提交报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54-1620-c0f5-18fb755e8801.html
点击查看答案
1.2011年5月,贾某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017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退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  退伙后贾某有权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  贾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贾某退伙,为贾某办理退伙结算即可,不必对企业进行清算。(4)贾某退伙,应当退还其财产份额,而非出资的财产本身。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0bb-7bb8-c0f5-18fb755e880d.html
点击查看答案
2.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应撤销情形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定机构申请撤销裁决。该法定机构是()。

A.  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当事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4830-c0f5-18fb755e880f.html
点击查看答案
4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  《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于是甲和乙签订了两份赠与合同,约定甲将一公斤黄金赠送给乙,乙将28万现金赠送给甲

B.  7岁的小明,发明了自发热鞋垫,并在中小学生科技展上展出,某鞋垫厂与小明签订合同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项发明

C.  某人要求某公司经理采用暗箱操作的方式确定自己为该公司采购项目的中标者,否则就公布其不雅视频,该经理无奈遵照办理,并与之签订了买卖合同

D.  老赵将自己偷来的一辆汽车卖给了某汽车修理厂

解析:解析:选项A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B中的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选项C属于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选项D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3f73-5000-c0f5-18fb755e881b.html
点击查看答案
21.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以免给对方造成损害,也便于对方在接到通知后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合同得以履行。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5efda-41ed-4110-c0f5-18fb755e8810.html
点击查看答案
试题通小程序
试题通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