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告起诉被告
B、 原告于诉讼时效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 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仲裁
D、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
答案:B
解析:解析: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原告起诉被告),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或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仲裁)。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原告于诉讼时效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A、 原告起诉被告
B、 原告于诉讼时效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 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仲裁
D、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
答案:B
解析:解析: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原告起诉被告),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或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仲裁)。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原告于诉讼时效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A. 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 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C. 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 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解析:解析:(1)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A. 按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1人辞职时
B. 2名董事认为必要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经为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解析:解析: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客观:董事不足5人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主观: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A. 30日
B. 3个月
C. 180日
D. 1个月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除名退伙
B. 未履行出资义务——通知退伙
C.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当然退伙
D.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解析:解析: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是当然退伙的情形。未履行出资义务是除名退伙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是协议退伙的情形。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该题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公司董事违反法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监事起诉
B. 公司监事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诉讼
C. 公司经理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董事起诉
D. 公司普通职员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起诉
解析:解析:公司监事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不属于股东直接诉讼的范围,选项B错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C错误。该题针对股东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 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 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解析:解析:(1)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6%,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1%,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3)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A. 如果甲、丙同意,则丁可以转让
B. 如果甲、乙、丙和庚同意,则丁可以转让
C. 如果甲、乙、丙、己和庚同意,则丁不可以转让
D. 必须经过甲、乙、丙、戊、己、庚全部同意,丁才可以转让
解析: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合伙协议有约定所以按照约定,经1/2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丁就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该题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