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满八周岁,不包括八周岁本身。”八周岁以下”,这是包括八周岁本身的,所以不正确。
A、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满八周岁,不包括八周岁本身。”八周岁以下”,这是包括八周岁本身的,所以不正确。
A. 4.8
B. 8.8
C. 10.4
D. 13.6
解析:解析:提供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为80×6%=4.8(万元)。
A. 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B. 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
C. 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D. 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而不能直接将出资财产从公司中抽出。
A. 张某应该承担冒名登记行为产生的相应责任
B. 李某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C. 李某应该承担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D. 张某无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张某因为公务员的身份限制,冒用表哥李某的名义出资,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A. 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 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 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撤销权
解析:解析:(1)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纳税人将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应计征增值税。该题针对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张某有权检验甲家具厂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
B. 若张某中途变更设计图纸,造成甲家具厂损失3万元,张某应赔偿损失
C. 若甲家具厂按约完成橱柜,而张某未向甲家具厂按约支付报酬,甲家具厂可以留置橱柜
D. 甲家具厂可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给张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选项D:定作人可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张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而甲家具厂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A. 如果甲不同意,应由甲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 如果乙不同意,应由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 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转让该出资
D. 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出资转让协议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A. 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
B. 通过投资取得的固定资产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解析:解析: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A. 负责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文印工作的秘书甲
B. 中国证监会负责审核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官员乙
C. 为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丙
D. 通过公开发行报刊知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律师丁
解析:解析: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