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个月
B、 3个月
C、 1年
D、 2年
答案:C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A、 1个月
B、 3个月
C、 1年
D、 2年
答案:C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A.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C.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D.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报告项目负责人
解析:解析: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A. 具有美感
B. 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C. 是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D. 是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E.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外观设计必须具备的条件。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具有美感;(4)是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A. 投资45万元的厂房
B. 造价为60万元的管道安装工程
C. 建筑面积为25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
D. 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的修缮工程
解析:解析: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A. 责令冒险作业
B.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C.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D. 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
解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重安全事故,其中的客观方面指的是犯罪行为中的客观条件或因素。在这个情况下,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是犯罪的客观方面,即存在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前提条件。
A. 用工之日
B. 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之日
C. 签订合同之日
D. 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解析: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 工程提请竣工验收
B. 工程移交
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D. 工程投入使用
解析:解析: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工程的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安全使用的年限 。它与 《 建筑法 》 中的 “ 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 “、《 合同法 》 中的 “ 工程合理使用期限 “等在概念上是一致的。
A. 人身要素
B. 经济要素
C. 环境要素
D. 社会要素
E. 影响要素
解析:解析:据此,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包括了人身、经济和社会3个要素:人身要素就是人员伤亡的数量;经济要素就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社会要素则是社会影响。这三个要素依法可以单独适用。
A. 应视为甲已经同意
B. 应视为甲是反对的
C. 是同意还是反对无法认定
D. 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选项分析】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A. 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B. 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C.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D.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①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②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③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A. 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虽然有效,但最好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B.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C. 不可以责令招标人承担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的法律责任
D. 只能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得追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解析:解析: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82条的规定处理(即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