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B、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C、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证
D、 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废止
答案:B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B、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C、 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证
D、 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废止
答案:B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B. 主管部门的意见
C. 人民政府的批复
D.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
解析:解析: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A.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
B.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1年
C.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
D. 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3年
解析:解析:”安管人员” 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A. 烟花爆竹生产厂
B. 监理公司
C. 建筑公司
D. 房地产开发公司
E. 矿山企业
解析:解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亊生产活动。
A. 正当防卫权
B. 紧急避险权
C. 拒绝权
D. 知情权
解析:解析:四)紧急避险权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 聘用单位停产的
B.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C.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被降级的
D. 受聘于两个单位的
解析:解析: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A.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甲公司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B.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 如丙公司购买了房屋,则丙公司有权决定甲公司、乙公司之间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解析:解析: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A. 发包人
B. 施工方
C. 发包人和施工方共同
D. 监理方
解析:解析:造成暂时停止施工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因为施工单位 ,也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的问题 ,还有不可抗力或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施工等。一般来说,除不可抗力要按合同约定执行外 ,其他则要分清责任,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费用。但不论费用由谁承担,施工单位都必须做好现场防护,以防止在暂停施工期间出现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并为今后继续施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A. 5
B. 7
C. 10
D. 14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A. 丙公司可以与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派遣工人解除劳动合同
B. 乙公司应当与该3名工人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该3名工人在丙公司工作期间,有权主张与丙公司工人同工同酬
D. 该3名工人在无工作期间,也有权向乙公司主张按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
解析:解析:A选项错误,用人单位(乙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因此,用工单位(丙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将劳动者退回用人单位。BD正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C选项正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A. 大城市1.5~40元
B. 中等城市12~30元
C. 小城市0.9~25元
D.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解析:解析: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 )大城市1.5元至30元;(2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 )小城市0.9元至18元;( 4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