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
B、 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C、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约定程序进行
D、 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法律责任的特征为:(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A、 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
B、 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C、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约定程序进行
D、 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法律责任的特征为:(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A. 工业生产
B. 农业生产
C. 交通运输
D. 社会生活
E. 建筑施工
解析:解析: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30
B. 40
C. 60
D. 200
解析:解析:此题考核是定金内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显然符合。《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乙违约,甲可以双倍返还定金60万。
A. 王某
B. 某建筑公司
C. 某建筑公司和王某连带
D. 双方按事先的约定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此题考查了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选项分析】《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某建筑公司和王某连带”正确。
A. 当事人可以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合同的结算依据
B. 审计结论与合同价款不一致并不一定能影响合同效力
C. 审计结论任何时候都不能作为合同案件的判决依据
D. 合同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时,审计结论可以作为判决依据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定的工程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T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运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见教材)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约定不明确、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依据。根据本题题意只有C选项符合题意。
A. 写字楼的产权单位
B. 写字楼的施工单位
C. 写字楼的设计单位
D. 写字楼的使用单位
E. 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单位
解析:解析:2009年12月颁布的《债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 抢修作业
B. 抢险作业
C. 抢工期作业
D. 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的作业
解析:解析: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A. 重大责任事故罪
B.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 重大质量事故罪
D.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解析:解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委托代理
B. 法定代理
C. 表见代理
D. 指定代理
解析:解析: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A. 直接交付
B. 简易交付
C. 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解析:解析: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支付; 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 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拟制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A. 建设单位
B. 施工单位
C. 监理单位
D.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