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 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 构成了侵权之债
D、 没有债的关系
答案:C
解析:解析: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A、 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 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 构成了侵权之债
D、 没有债的关系
答案:C
解析:解析: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A. 缓期履行
B. 拒绝履行
C. 继续履行
D. 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履行
解析:解析:2020版教材P146 / 教材P145继续履行是违约后的补救方式,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是非违约方的一项权利。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A. 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B.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
C. 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
D. 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
解析:题目解析 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涵盖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方面。选项A(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因为劳动合同属于人员管理方面的事项,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要求无直接关系。
A. 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B. 招标代理机构辞去招标代理委托
C.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招标代理委托
D.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经营困难而破产
E. 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终止
解析:解析: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A. 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
B.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时,都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予以改正
C. 尽管建筑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中没有工程监理单位,但也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一个主要依据
D. 任何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权限都是法律法规所决定的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所以答案所以答案AB错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所以答案D错误。
A. 罚款但不影响企业资质,需承担赔偿责任
B. 罚款且影响企业资质,并承担赔偿责任
C. 罚款但不影响企业资质,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D. 罚款且影响企业资质,但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B. 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C.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D.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①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②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③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A.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B.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按份责任
C.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D.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解析:解析: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A. 拖欠构件厂加工费用而留置加工构件
B. 拖欠运输公司运输费用而留置部分运输的材料
C. 拖欠检测单位检测费用而不按照约定提供检测报告
D. 拖欠停车处看管费用而拒绝交付保管车辆
解析:解析:《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以上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A. 商标
B. 图形作品
C. 实用新型
D. 商标专用权
解析:解析: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A. 确认物权
B. 排除妨碍
C. 恢复原状
D. 返还原物
E. 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民法总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