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月1日
B、6月1日
C、7月2日
D、7月16日
答案:C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内容分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A、5月1日
B、6月1日
C、7月2日
D、7月16日
答案:C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内容分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A. 职工人数
B. 工资总额
C. 施工合同额
D. 建筑面积
解析:解析: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A. 3个月
B. 4个月
C. 2个月
D. 1个月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A.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C.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D.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A. 只有不动产才可以抵押
B. 质押物只能是动产
C. 权利可以抵押
D. 留置物只能是动产
解析: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1)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扣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由上述得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动产和不动产。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C:有的权利是可以抵押有的是不可以的,比如国有土地所有权就不能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A. 《建筑法》高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高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高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D.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高于《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解析:解析: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的效力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体表现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其法律地位与效力依次降低,而地方性法规之间没有高低上下之分。上述选项中,A、B、C均正确,只有D不符合效力层级规则
A. 该仓储合同签订即生效,不以交付为要件
B. 如施工企业逾期提货,其有权拒绝仓储中心加收仓储费
C. 该施工企业向仓储中心交付货物时合同生效
D. 如施工企业提前提货,则有权要求仓储中心减收仓储费
解析:解析: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A. 大型
B. 大中型
C. 中小型
D. 结构复杂的
E. 结构简单的
解析:解析:联合体投标是一种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型的或者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A. 甲错发设备给丙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B. 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C. 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侵权之债
D. 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E. 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甲应承担侵权之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A. 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B. 主体工程
C. 自身缺乏施工经验的分部工程
D. 劳务作业任务
E. 需要专有技术的分项工程
解析:解析:《招标投标法》也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A. 补充责任
B. 共同责任
C. 按份责任
D. 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连带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