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约撤回
B、 要约撤销
C、 承诺撤回
D、 承诺撤销
答案:A
解析:解析: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价目表为要约邀请,而材料采购单为要约。取消的通知先于要约达到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为要约撤回。
A、 要约撤回
B、 要约撤销
C、 承诺撤回
D、 承诺撤销
答案:A
解析:解析: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价目表为要约邀请,而材料采购单为要约。取消的通知先于要约达到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为要约撤回。
A. 责令改正
B. 停止施工
C. 罚款
D. 吊销营业执照
E. 暂扣营业执照
解析: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 以上2% 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 万元以下罚款。
A. 18
B. 32
C. 34
D. 36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定金。【内容分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A. 施工单位向工人支付工资
B. 施工单位为工人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C. 施工单位为工人发放防暑降温费
D. 施工单位因计算错误多支付给张三五天工资
解析: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A. 2年
B. 3年
C. 4年
D. 5年
解析:解析:《标准化法》规定,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也是5年复审1次。
A. 缺陷责任期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
B.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C.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6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D.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E.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解析:解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人缺陷责任期。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的特点有( )。
A. 工会
B. 股东大会
C. 职工代表大会
D. 董事会
E. 全体职工
解析:解析: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A. 工程监理实行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B.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C.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
D. 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转让监理业务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A. 30
B. 45
C. 60
D. 90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A. 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
B. 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
C. 只能以总承包单位为被告起诉
D. 可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为被告起诉
E. 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进行赔偿的一方,有权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那部分赔偿向对方追偿。 根据《建筑法》规定是可以向总部单位请求赔偿的
A. 2009年07月10日
B. 2009年08月10日
C. 2010年07月10日
D. 2010年08月10日
解析:解析: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