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B、 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C、 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D、 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A、 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B、 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C、 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D、 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A.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B.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低温、冷水作业
C.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D.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内容分析】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D.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解析:解析: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是部门规章。
A. 建设工程合同
B. 保管合同
C. 买卖合同
D. 融资租赁合同
解析:解析: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A. 报装
B. 维修
C. 调试
D. 拆除
E. 闲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A. 招标人只能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终止招标
B. 招标人口头通知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终止招标
C.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D. 招标人终止招标,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解析: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C. 土地租赁权
D. 建设用地使用权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选项分析】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从性质上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施工方甲为了自己的方便与乙厂签订合同,从而被允许通行,显然是取得了地役权,因此,答案为“地役权”。
A.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B. 修改或者调整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投标后进行评审
C. 修改或者调整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后进行评审
D. 宣布此次招标投标作废,重新进行招标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评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 项目经理
B. 建立单位
C. 项目主要负责人
D. 施工企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A. 抢险作业
B. 抢修作业
C. 监理单位同意的
D.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
E.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解析:解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A. 运输固体废物时,采取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的措施
B.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严格限制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C. 禁止中国境外的同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D. 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E. 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解析:解析: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