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B、 建设单位
C、 工程监理单位
D、 建筑施工企业
答案:D
解析:解析:建筑施工企业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
A、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B、 建设单位
C、 工程监理单位
D、 建筑施工企业
答案:D
解析:解析:建筑施工企业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
A.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B.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C.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割裂开来,分别发包给三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D.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备采购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E.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A. 建筑主体
B. 承重结构变动
C. 梁柱改造
D. 电气管线工程
解析:解析: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必须重新进行计算和设计C属于梁柱改造是承重结构变动
A. 大修后才能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的
B. 无安全技术档案的
C. 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D. 超过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有前述第(1),(2)、(3)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A. 3个月
B. 7个月
C. 8个月
D. 12个月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A. 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
B. 原合同必须有效
C. 原合同为双务合同
D. 符合法定的程序
解析: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后果,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产生出一种新的合同关系。在题干中,债权和债务关键就是一方同意,并转让人和承受人达成协议。
A. 收回国有资金
B. 重新审批该项目
C. 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
D. 撤销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
解析:解析: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A. 质量要求不明确,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B. 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C. 价款不明确的,可按照合同签订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E.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债权人承担
解析:解析:2020 / 教材P132《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A. 40%
B. 50%
C. 80%
D. 100%
解析:解析: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
A. 向周围居民解释后可继续施工
B. 要求办理手续后继续施工
C. 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补偿费
D. 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解析:解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感噪声敏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A.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B.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C.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
D. 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E.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
解析: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