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缓凝
B、 减水
C、 降低水化热
D、 增强
E、 提高抗冻性
答案:ABC
解析:解析:2021新教材P53页 缓凝剂是指能延缓混凝土凝结时间,并对混凝土后期强度发展无不利影响的外加剂。缓凝剂主要有四类:糖类,如糖蜜;木质素磺酸盐类,如木钙、木钠;羟基羧酸及其盐类,如柠檬酸、石酸;无机盐类,如锌盐、硼酸盐等。常用的缓凝剂是木钙和糖蜜,其中糖蜜的缓凝效果最好,糖蜜缓凝剂是制糖下脚料经石灰处理而成,糖蜜的适宜掺量为0.1%~0.3%,混凝土凝结时间可延长2~4h,掺量过大会使混凝土长期不硬,强度严重下降。 缓凝剂具有缓凝、减水和降低水化热等的作用,对钢筋也无锈蚀作用。主要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炎热气候下施工的混凝土,以及需长时间停放或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缓凝剂不宜用在日最低气温5℃以下施工的混凝土,也不宜单独用于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及蒸养混凝土。
A、 缓凝
B、 减水
C、 降低水化热
D、 增强
E、 提高抗冻性
答案:ABC
解析:解析:2021新教材P53页 缓凝剂是指能延缓混凝土凝结时间,并对混凝土后期强度发展无不利影响的外加剂。缓凝剂主要有四类:糖类,如糖蜜;木质素磺酸盐类,如木钙、木钠;羟基羧酸及其盐类,如柠檬酸、石酸;无机盐类,如锌盐、硼酸盐等。常用的缓凝剂是木钙和糖蜜,其中糖蜜的缓凝效果最好,糖蜜缓凝剂是制糖下脚料经石灰处理而成,糖蜜的适宜掺量为0.1%~0.3%,混凝土凝结时间可延长2~4h,掺量过大会使混凝土长期不硬,强度严重下降。 缓凝剂具有缓凝、减水和降低水化热等的作用,对钢筋也无锈蚀作用。主要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炎热气候下施工的混凝土,以及需长时间停放或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缓凝剂不宜用在日最低气温5℃以下施工的混凝土,也不宜单独用于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及蒸养混凝土。
A. 电源电压不超过24V
B. 灯体与手柄连接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C.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D.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E.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解析:解析:2021新教材P126页考查的是施工安全技术中的施工照明器具选择,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连接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A.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B. 资格预审和初步评审
C. 资格预审和详细评审
D.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施工招标的主要管理要求。【选项分析】为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成本招标人应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A. 合格、不合格
B. 优良、合格
C. 优良、合格、不合格
D. 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的要求。【选项分析】本题考查的是水利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本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A. 3
B. 6
C. 9
D. 12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的要求。【选项分析】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注意文字的三和数字3是一样的。故本题选:3。
A. 水涨堤高
B. 上堵下排
C. 防止涌水带砂
D. 集中力量,堵死进口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管涌。【选项分析】抢护管涌险情的原则是防止涌水带砂。
解析:解析:注意区分土料场和施工坝面的质量检查事项。4.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商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不妥。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应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A. 措施项目
B. 零星工作项目
C. 分类分项工程项目
D. 其他项目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投标报价编制依据。【选项分析】其他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要求计列的费用项目。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要求列明工程量的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也称“计日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分为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
A. 质量缺陷
B. 一般质量事故
C. 较大质量事故
D. 重大质量事故
E. 特大质量事故
解析:解析:2021新教材P228页二、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其中:(1)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3)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4)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A. 重大质量事故
B. 一般质量事故
C. 特大质量事故
D. 较大质量事故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27(2)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