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移送管辖
B、 专属管辖
C、 指定管辖
D、 特殊管辖
答案:C
解析:解析:22021版教材P310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A、 移送管辖
B、 专属管辖
C、 指定管辖
D、 特殊管辖
答案:C
解析:解析:22021版教材P310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A. 工伤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其始终从事技术工作,故无需且未参加继续教育
C. 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
D. 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因工程款纠纷导致诉讼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65页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A. 取消国有资金拨付
B. 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
C. 重新审批该项目
D. 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01按照《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开原则
D. 强制原则
E. 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08建设工程的合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A. 用人单位
B. 医疗卫生专家组
C.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D.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34《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A. 张某
B. 李某
C. 王某
D. 赵某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9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A. 水泥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 水泥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C.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D. 水泥买卖合同因乙钢材厂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0无效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定义。本水泥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并不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而叫效力待定合同,而是在合同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中乙在甲方自愿提供拿出水泥做为抵账时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所有权,是这批水泥的权利人。C选项误导大家其实没有规定也没有说乙做钢材买卖就没有权利出售属于自己财产的非钢材的的其余材料的说法。
A. 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B.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
C. 招标投标双方确认的地点
D. 投标人共同认可的地点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7《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A. 技术创新与进步
B. 成果推广与转化
C. 产品研发与利用
D. 产品示范与推广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3该题主要考察的是:《节约能源法》规定要求,《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A. 1
B. 2
C. 3
D. 4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49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A. 由于均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B. 甲抵押权成立在先,应先由甲优先受偿
C. 同一财产重复抵押的,甲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D. 同一财产禁止重复抵押,乙抵押权无效,无优先受偿权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2页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