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质量保证书
B、 咨询评估书
C、 使用说明书
D、 质量保修书
答案:D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8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A、 质量保证书
B、 咨询评估书
C、 使用说明书
D、 质量保修书
答案:D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8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A. 15%
B. 20%
C. 25%
D. 30%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09《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A. 乙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
B. 乙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C. 该执行已经终结
D. 乙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33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应该选恢复执行
A. 03月01日
B. 03月10日
C. 06月10日
D. 07月01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B. 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愿承担费用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C. 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的,免除其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D. 承包人不维修而愿承担费用的,发包人可负责组织维修,并按约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选项分析】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A. 1
B. 2
C. 3
D. 6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5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三种人员……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A. 确定施工单位前
B. 住宅小区工程开工前
C. 确定监理单位前
D.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前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44《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 原告必须有担保
B.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C. 有明确的被告
D.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E.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22《民事诉讼法》第119规定,起诉必须应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A. 主要工作
B. 主导工作
C. 关键工作
D. 辅助工作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53定作人将工作交给承揽人,其重要原因是定作人相信承揽人具有完成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词;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A. 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B. 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C. 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D. 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E.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5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措施,教材P348页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4)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标底不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B.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C. 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D. 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7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