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渎职罪
B、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
D、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41页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 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渎职罪
B、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
D、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41页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 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A. 转托代理权
B. 没有代理权
C. 超越代理权
D. 代理终止后的代理
E. 受委托的代理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页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一般存在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A. 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 由监理単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监理単位与建筑施工企业按各自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D. 监理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86~287《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和解事项制作调解书
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4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既可以撤诉,双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和解事项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名盖章产生法律效力。
A. 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B. 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
C. 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带“/T”的
D. 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6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例如:《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其中GB/T表示为推荐性国家标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17表示是2017年批准发布。
A. 勘察单位
B. 设计单位
C. 施工单位
D. 三者中资质等级低的单位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7《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这主要是为防止以联合共同承包为名而进行“资质挂靠”的不规范行为。
A.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B. 代理的事项、权限
C. 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D. 代理的期间
E. 委托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代理的种类【选项分析】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A. 大型
B. 中型
C. 小型
D. 一般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80联合体投标是一种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型的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
A. 不承担任何责任
B. 与王某重新签订合同
C. 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D. 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57如果出卖人对于出卖的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者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者其处分涉及第三人的物权、知识产权等权益,则称其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出卖人因此应当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而张某隐瞒了与妹妹共有房产的事实,张某对出卖的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故该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张某应当承担权利瑕疵责任。
A.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
B. 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D.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4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A. 在试用期内迟到早退,不符合录用条件
B. 因盗窃罪被判刑
C. 在外出执行任务时负伤,失去左腿
D. 非工作时间酗酒摔伤,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拒不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选项分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故“在试用期内迟到早退,不符合录用条件”“因盗窃罪被判刑”错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故“在外出执行任务时负伤,失去左腿”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