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予受理
B、 可以受理
C、 不予支持
D、 可以支持
答案:C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选项分析】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不予支持”正确。
A、 不予受理
B、 可以受理
C、 不予支持
D、 可以支持
答案:C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选项分析】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不予支持”正确。
A. 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
B. 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
C. 本人存在过失
D. 相对人为善意
E. 相对人为主观恶意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页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
A. 可向甲、乙、丙任何一方要求赔偿
B. 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
C. 只能与甲、乙、丙协商由谁赔偿
D. 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共同承包的责任。【选项分析】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请求赔偿,而被请求方不得拒绝,在其支付赔偿后可依据联合承包协议及有关各方过错大小,有权对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向其他方进行追偿。
A. 2012年11月20日
B. 2012年12月20日
C. 2013年01月20日
D. 2013年02月20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根据题目条件可以进行推定,所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但承包方的原因导致拖期3个月,则竣工日期应为2013年2月20日,但是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题目中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两个月时,也就是2013年1月20日,直接占有该工程,因而,这个日期才是最终的竣工日期。
A. 15
B. 30
C. 45
D. 60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8中标和签订合同《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A. 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B. 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 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D. 进行电气焊的作业人员防护上岗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31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A. 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B.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C. 紧急抢险、救灾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D.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12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A. 在试用期内
B. 用人单位用暴力手段强迫劳动
C. 用人单位用威胁手段强迫劳动
D. 用人单位没有应劳动者的要求给予加薪
E.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3页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天通知,第二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六项情形:(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A. 1~2
B. 1~3
C. 2~3
D. 3~5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11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A.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C.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D.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08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A. 暂列金额
B. 保证金
C. 总承包服务费
D. 暂估价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