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厂于2008年3月1日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双方约定由甲公司提货,提货日期是2008年6月1日.但是甲公司却在2008年9月1日才去提货.该商品在2008年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的政府定价分别是1000元/t、1200元/t、1100元/t.则甲公司应该按照()来支付货款.
A
1000元/t
B
1200元/t
C
1100元/t
D
由双方送货到第三方所在地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2021版教材P1571.支付款的义务第(1)条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见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相关知识点:
执行定价提货依交付时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