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装工程一切险
B、 执业责任险
C、 建筑工程一切险
D、 工伤保险
答案:D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13新修订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 安装工程一切险
B、 执业责任险
C、 建筑工程一切险
D、 工伤保险
答案:D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13新修订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 法律
B. 各地的地方性法规
C. 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D. 行政法规
E. 案件所在县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规定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51~352行政诉讼案例,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例
A. 责令停止施工
B. 责令其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C. 责令停止施工,处合同价款2%以上的罚款
D.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50《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地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A. 婚姻
B. 收养
C. 运输合同
D. 劳动争议仲裁
E. 扶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A.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的义务
B. 同时在两个企业受聘并执业
C.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D. 超出执业范围执业
E. 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68页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4)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5)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6)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8)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A. 书证
B. 物证
C. 视听资料
D. 电子数据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13~314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物品。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
A. 资格审查可以在开标前进行,也可以在开标后进行
B.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可以以标底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C. 标底应当在评标时公布
D.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送达文件之日起生效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基本程序-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审查【选项分析】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预审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在开标后进行。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A. 继续履行合同
B. 解除合同
C. 李某减少部分租金
D. 李某将剩余租金全部返还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选项分析】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担保没有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A. 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必须注销
B. 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C. 在原单位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D. 原单位破产或者被撤销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64页《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A. 1
B. 2
C. 3
D. 5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52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例,201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一级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A. 项目监理部
B. 有限责任公司
C. 项目经理部
D. 投标联合体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页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