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答案:B
解析:解析: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A. 销项税额
B. 违约金
C. 包装物租金
D.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解析:解析: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违约金和包装物租金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2
A. (113+2.26)÷(1+13%)×13%=13.26(万元)
B. 113×13%=14.69(万元)
C. 113÷(1+13%)×13%=13(万元)
D. [113+2.26÷(1+13%)]×13%=14.95(万元)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本题中,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无需考虑,所以,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13×13%=14.69(万元)。故选B。【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应纳税额计算》进行学习。
A. 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C. 纳税人进口货物,为从海关提货的当天
D.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A. 冻结持卡人账户
B. 通过司法机关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C. 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D. 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解析:解析:根据相关规定,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故选BCD。【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进行学习。
A. 5000×5=25000(元)
B. (5000+1500)×5=32500(元)
C. (4000+1500)×5=27500(元)
D. 4000×5=20000(元)
解析:解析:农村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A. 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
B. 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C. 职工福利费15万元
D. 工会经费1万元
解析:解析:(1)A选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工资薪金可以全额扣除。(2)B选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100×8%=8万。实际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没有超过限额,可以全额扣除。(3)C选项,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扣除限额为100×14%=14万,而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万元,所以不能全额扣除,只能扣除14万元。(4)D选项,工会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100×2%=2万。实际工会经费支出1万,没有超过限额,允许全额扣除。予以全部扣除的是ABD。
A. (1000000-100000)×20%=180000(元)
B. (1000000+100000)×20%=220000(元)
C. 1000000×(1+20%)×20%=240000(元)
D. 1000000×20%=200000(元)
解析:解析:(1)烟叶税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烟叶税税率;(2)价款总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1
A.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用中文。
B. 会计记录文字不可以用外国文字。
C.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D.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解析: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会计核算》进行学习。
A. 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 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 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
B. 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支出
C. 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D. 金融机构加收的罚息
解析:解析: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扣除项目金额中利息支出的计算问题作了两点专门规定: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是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