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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危化品领域新入职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22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关于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举报的通知》要求,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定期开箱收取举报信件,并可在从业人员中选取信息员,建立专门联络机制,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个化工园区要建设至少2处符合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自2020 年5 月起,正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每日至少进行1次安全风险研判,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作出安全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均应设置安全总监。
鼓励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全部从业人员手机安装“爱山东”APP移动客户端,使每位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爱山东”APP举报投诉功能。
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路水路运输、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危旧房屋改造、交通运输工程、海洋渔业、文化旅游、电力、学校(校车)、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港口、铁路、民航、烟花爆竹、燃气、冶金、工贸、养老场所、宾馆、餐饮店、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领域危险源和重点班组推行“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