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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工务段应根据维修作业项目内容配合完成以下工作:对作业地段进行抽板、方枕、改道、更换失效轨枕等作业,并指派专人在作业中随时测量轨温变化。
527、更换道床作业的技术规定:在作业机械后编入风动卸砟车,卸砟车数量视换道床所需新砟量和作业机械牵引能力而定。
526、更换道床作业的技术规定:在计划更换道床地段,如面砟可用,应将轨枕盒表面及轨枕头外可利用的道砟进行人工清筛处理,并按每根枕两袋的数量将道砟装袋,堆放在线路两侧不侵入限界处待用。
525、各车到达作业地点,在放下工作装置并开始作业前,应关闭GYK大机防溜功能,作业结束并收起工作装置后,应及时开启GYK大机防溜功能。
524、高温季节应安排综合维修和影响线路稳定的作业。
523、高铁运行的大型养路机械还应满足:由铁路局主管专业部门按有关标准对车辆及GYK、CIR等设备逐台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大型养路机械一律不准上线运行。
522、高铁线路作业,每日作业前应对捣固车执行机构和测量误差进行标定并满足要求;应充分利用精测网测量的线路数据,指导捣固车作业;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司机应根据地面标注数据,每隔100m核对一次轨道参数计算机数据。
521、钢轨铣磨作业的技术规定:铣磨作业起止点应避开病害严重地段。分段作业时,应注意衔接,重叠区域应在1.5~3m范围内。
520、钢轨铣磨作业的技术规定:钢轨轨顶和外侧切削量小于2.5mm、内侧轨距角切削量小于3mm时应作业一遍;超过时应作业3遍;病害特别严重地段,应作业3遍以上。
519、钢轨、道岔打磨作业的技术规定:进行大角度打磨作业时,遇有不能拆除的应答器等障碍物应提前调整打磨电机角度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