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子公司间帮扶人员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为事故发生公司。
未定期开展建(构)筑物检查与排定隐患整治计划并落实完成的,考核责任部门公司分管领导20%月度岗位奖金,考核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30%月度岗位奖金,考核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中层50%月度岗位奖金。
发生员工轻微伤责任事故的,结合事故性质及风险程度,按照未遂事故处理。
“三违”行为按照危害的严重程度划分为A、B、C、D四类,A类为违章程度最轻类,依次递增。
发生员工事故达到Ⅰ级轻伤,事故现场违章人员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事故连带责任人是指:事故作业项目共同参与人员或同班组人员中未做到岗位“四不伤害”,负有连带责任的作业人员,以及存在作业违章或事故隐患未指出纠正的其他相关人员,以上已有明确责任追究规定人员除外;对于存在作业违章或事故隐患未指出纠正的连带责任人员,按照事故对应等级的连带责任人考核范围进行从重考核。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
交接班会的接班内容规定,参会的工段、部门、公司领导结合实际情况,补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与提要求,并亲自记录要求内容与签字。
各工段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每月要组织召开工段安全例会和开展班组安全培训。
发生员工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后未上报,事故举报至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及以上相关部门的,并经查实存在瞒报的,当事人为瞒报主要责任的,给予当事人留厂察看6个月并调离本岗位;管理人员(含子公司班子成员或部室负责人)为瞒报主要责任的,给予主要责任人免职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含子公司班子成员或部室负责人)参照员工工亡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