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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信息涉及个人隐私,除法律法规、有权机关以及其他规章制度、服务协议另有约定外,各级营业机构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信息。
开户申请人办理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的,原则上应当由本人办理,确有需要的,可由他人代理。营业机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合法的委托书等,营业机构应严格审核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书等,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无法确认代理关系的,营业机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证明代理关系的公证书,否则不得办理代理开户业务。
面对面开立I类、Ⅱ类、Ⅲ类户时,应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验证规定,通过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和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核对验证证件以及登载信息的真实性,将人脸识别、客户询问等作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核实个人客户与其提供身份信息的一致性。
营业机构在开立账户时,应开展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了解客户的税收居民身份,通过多种方式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面谈、柜面渠道、电子渠道等)及时告知客户相关事宜,并获取客户填写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营业机构应根据开户资料或者公开信息对客户填写的声明文件信息进行合理性审核,对审核不合理的,不得为其开立账户。
为进一步减轻前台工作压力,统一处理标准,新一代2.2期上线以后原“营业日终,所有柜员独立勾对本人业务流水,不再换人勾对”的规定调整为“营业日终,所有营业网点柜员不再进行流水勾对”。
2018年12月15日优化版本新增地址、固定电话合理性校验,新建客户时,增加地址和固定电话合理性校验,校验规则:客户地址为4至80个汉字(或12至240个字母);固定电话只能为7位或8位纯数字。增加“客户九要素缺失”核实补录批量操作功能,在“客户信息专项核实-客户9要素缺失”页面,支持同时选定多个客户,批量修改补录状态功能。
2018年12月15日优化版本“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交易明细查询/打印”交易支持借记卡、对私活期存折最长查询5年内的交易明细;支持按全量明细、工资明细、还贷明细、收入明细、支出明细分别打印;支持本地打印和网络打印,若在客户端外设配置中配置了激光打印机,则选择“本地打印”时,系统调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明细,通过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明细排版为横版样式、可打印电子印章并支持在柜面和智慧柜员机渠道查验电子印章。若客户端外设配置中未配置激光打印机,则选择“本地打印”时默认调用存折打印机打印明细,存折打印机打印的明细版式为竖版,且不支持打印电子印章。选择“网络打印”时仍按竖版打印且不支持打印电子印章。
总行于2022年8月19日对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功能优化,优化“删除客户身份信息”功能,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删除客户身份信息”支持以下情况的客户删除:一是支持删除仅持有房改合约的客户;二是支持删除所有合约均已销户且满足客户信息保存期限要求的客户。
总行于2022年8月19日对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功能优化,优化客户信息专项核实“疑似同一客户”功能,提升整改效率,在“客户信息专项核实”功能中,支持查询本机构“证件号码相同”和“四要素相同”疑似客户名单,并在“疑似同一客户”处理中增加相关操作指引和联动处理按钮,实现联网核查、客户删除、客户归并、身份核实、解除疑似管控等功能跳转。
总行于2022年8月19日对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功能优化,新增非居民客户职业不准提示功能。当柜员使用“客户信息新增与维护”交易功能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对于非居民客户且职业为以下选项时进行弹屏提示,提示内容:“客户为非居民,请核实客户职业信息是否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