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毛泽东指出,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个总方针。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在具体实践中的不同情况,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原则:对于政治思想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说服教育、讨论的方法;对于物质利益、分配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对于人民群众和政府机关的矛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克服政府机关的官僚主义,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对于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自由讨论和科学实践、艺术实践去解决;对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矛盾,实行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于民族之间的矛盾,实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方针,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等等。所有这些方针,都是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总方针的具体化,为解决不同形式的人民内部矛盾指明了方向。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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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以往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以往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抗和冲突,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本适应、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此,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具有“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另一方面它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之间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其中,相适应的一面是基本方面,相矛盾的一面是非基本方面。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和解决途径,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4. 毛泽东指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他提倡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深刻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13. 党在八大前后,特别是毛泽东在1957年2月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
12.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着矛盾?存在什么性质的矛盾?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正确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11. 苏共二十大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弥漫着动荡不安的气氛,相继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帝国主义乘机掀起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浪潮。
10.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完成以后,国内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
9. 总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是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极为重要的方针,对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8. 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个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
7.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八大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加强对于国家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党对于国家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一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加强各级政府机关的由上而下的监督和由下而上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和机关中的下级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机关的监督;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6.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毛泽东多次强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