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21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依法向吴某支付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为()。
A
18000元
B
20000元
C
22000元
D
44000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即2020年4月12日-2021年2月11日,共计10个月;(2)由于甲公司每月已经向吴某正常支付了2000元,因此,甲公司应向吴某补偿的金额=2000×10个月=20000(元)。
相关知识点:
未签合同补偿,双倍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