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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商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2年版)》,该评级办法不适用于个人客户、授信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行标微信企业客户。
根据《浙商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2年版)》,根据《浙商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2年版)》,评级主标尺是本行客户信用等级和违约概率映射关系的统一标准,由( )、( )、( )三部分组成。
根据《浙商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2年版)》,( )是对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补充,指对影响客户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并根据调整规则对客户初始评级结果进行调整。
根据《浙商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2年版)》,我行客户信用等级按照违约概率从小到大划分为( )个等级,其中D代表违约级。
2022年9月30日以后,开展资产池(次)低风险业务需事先审批授信对象(次)低风险授信额度。
2022年9月30日以后,(次)低风险业务审批流程仍执行“直接进行单笔授信业务审批并核增授信额度”。
《关于明确统一授信管理制度实施相关事项的通知》发文后,为稳妥处理存量业务,设置( )过渡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分类处理。
本行统一设定模型审批授信限额,若单一客户仅涉及模型审批额度的,其单一客户主体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上限为人民币( )万元。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信用风险资产余额+可疑类信用风险资产余额+损失类信用风险资产余额)/信用风险资产总余额*100%
若至集中限额指标突破预警值,总行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向( )等相关部门发送预警提示,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采取冻结客户授信额度、要求经营单位停止开展突破限额指标项下新增业务、压缩客户授信余额等措施,直至限额指标降至预警值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