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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商银行“科创银投贷”产品说明》,“科创银投贷”业务是指针对经总行准入的外部投资机构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已投资或拟投资的科创企业,本行在综合考虑企业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投资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的基础上,主要以信用担保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授信额度的业务。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银投贷”产品说明》,对于“科创银投贷”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采用签批机制;授信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应采用一级审议机制。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银投贷”产品说明》,企业除须为经本行准入的投资机构投资或拟投资的企业外,还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银投贷”产品说明》,投资机构准入要求: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银投贷”产品说明》,“科创银投贷”按照本行与投资机构提供资金的先后顺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类模式: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银投贷”产品说明》,单户“科创银投贷”产品项下授信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次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或拟投资金额的( ),最高不超过( )。同一轮次中有不同投资机构投资的,对本行准入的投资机构可累加计算。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共担贷”产品说明》,科创共担贷是指由地方政府主导,本行与政府、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组成多方风险共担组合,由本行向借款企业提供融资,合作机构按事先商议的比例承担(代偿)本行可能发生的不良损失,分担本行向借款企业提供融资的风险,并由政府对本行或借款企业予以一定补贴(若有)的一种融资服务产品。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共担贷”产品说明》,对于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采用签批机制;授信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应采用一级审议机制。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共担贷”产品说明》,“科创共担贷”产品首批试点机构为科创企业“星火计划”试点分行。
根据《浙商银行“科创共担贷”产品说明》,合作机构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