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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产品特点包括:
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期限应按照合同付款期限加上合理银行工作日综合确定,一般不超过( ),最长不超过180天(或6个月),被一、二类合格缓释品(方)全额有效缓释的业务除外,但最长不超过360天(或12个月)。
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出口商业发票金额的( ),最高不超过90%,被一、二类合格缓释品(方)全额有效缓释的业务除外,但融资金额与预计利息、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根据《浙商银行“外币便捷贷”产品说明》,“外部便捷贷”贷款资金结汇使用的,贷款资金(多笔放款的,按业务余额计)一般不超过客户最近12个月出口收汇总额的50%。
根据《浙商银行“外币便捷贷”产品说明》,“外部便捷贷”产品适用于在本行已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或贷款被一、二类合规缓释品(方)全额有效缓释或拥有资产池融资额度的客户。
根据《浙商银行“外币便捷贷”产品说明》,“外部便捷贷”资金按指定用途办理外部支付或结汇后支付,贷款到期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客户可办理一次本金续贷。
根据《浙商银行“外币便捷贷”产品说明》,“外部便捷贷”业务到期时,客户在不弱化担保条件且结清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本金续贷(含部分本金续贷),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根据《浙商银行“外币便捷贷”产品说明》,“外部便捷贷”单笔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 )
根据《浙商银行海关税款担保保函产品说明(2021年版)》,税款保函生效后,担保额度扣减成功,海关即放行。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间可循环使用。
根据《浙商银行海关税款担保保函产品说明(2021年版)》,税款保函受益人为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及其他报关单申报地直属海关,单笔税款保函只能将单个海关作为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