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办法(2017年版)》规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包括:
答案解析
解析:
(1)不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或债权债务关系。
(2)本行信贷资金转为保证金引起的合规风险。
(3)客户提交的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不一致,审查不严造成承兑票据有误引发风险或纠纷。
(4)因管理不当导致重要空白凭证被盗、遗失、损毁。
(5)疏于后续管理,出票人到期未能足额付款引起垫付承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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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商银行对客外汇交易业务保证金管理及跨币种质押担保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分支行办理跨币种质押担保业务的,在业务存续期间,分支行应逐日进行质押物市值评估,监控其汇率变化情况。若遇汇率波动造成质押物超额质押率同时低于原最低超额质押率及剩余期限对应的最低超额质押率( )的,应督促客户在两个工作日内增加担保措施。
根据《浙商银行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境外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受新对象一般为债券发行人,若债券发行人为境外特定目的公司(SPC),且采用跨境担保发行的,受新对象可谓担保人。
“债保通”业务纳入本行统一授信管理,授信对象为对外融资性保函申请人。
“债保通”业务,是指本行以开立对外融资性保函(含备用信用证)的方式为中资企业境外债还本付息提供信用增进的业务。
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可办理展期。
《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中所称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是指在赊销(O/A)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按照出口合同规定出运货物后,将出口商业发票项下应收账款质押本行,本行按照发票面值一定比例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
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产品特点包括:
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期限应按照合同付款期限加上合理银行工作日综合确定,一般不超过( ),最长不超过180天(或6个月),被一、二类合格缓释品(方)全额有效缓释的业务除外,但最长不超过360天(或12个月)。
根据《浙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版)》,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出口商业发票金额的( ),最高不超过90%,被一、二类合格缓释品(方)全额有效缓释的业务除外,但融资金额与预计利息、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根据《浙商银行“外币便捷贷”产品说明》,“外部便捷贷”贷款资金结汇使用的,贷款资金(多笔放款的,按业务余额计)一般不超过客户最近12个月出口收汇总额的50%。
